蛋白橘子醬

最近在搞TTT史汪
永遠的本命是POI和DW
很多文都被屏了 但以前的歐美影視同人都能在隨緣居找到 搞琴或以後的文都能在嗷三找到

抄襲還有理了,身為一個創作者如果不尊重作品,談何創作?
小朋友是天真到以為裝傻充愣就可以矇混過關,還是根本沒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概念?
抄還抄成這個水準,又是大綱風,毫無文筆可言,我才剛剛發了那篇余光中的《哀中文之式微》的讀後感,現在這個小朋友的文字就是教科書般的例子。余光中的文中說道人人都幻覺自己本來就會中文,幻覺這詞用得可真好,沒有自知之明的人最可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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